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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: 2010-04-01 發佈單位 : 救災救護指揮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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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政府新聞稿
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一號 日 期:99.03.30
網址: Http://www.tycg.gov.tw/ 新聞連絡人:陳怡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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府內: 6201-6205

為讓民眾安全的使用瓦斯,縣府工商發展處、法制處及消保官共同督導桃園縣瓦斯業者於今天(30日)辦理「保障消費者權益與安全之誠信宣言記者會與法令宣導說明會」。桃園縣長吳志揚表示,希望透過法令宣導活動,讓民眾對瓦斯使用安全、鋼瓶是否偷斤減兩及相關法律問題,有更進一步的認識。
桃園縣政府基於保護消費者的施政理念,於今天上午在縣府601會議室召開「保障消費者權益與安全之誠信宣言記者會與法令宣導說明會」,邀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副局長劉秉沅、桃園縣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李中富、公平會專員王鴻初、消保會消保官張美英及12家瓦斯分裝場、2家驗瓶場及近百家瓦斯行縣內業者到場參加。
吳縣長表示,民眾使用瓦斯都有若干疑慮,如使用上是否安全、鋼瓶是否偷金減兩、殘氣應如何處理及相關法律問題的了解等,希望透過該法令宣導會,讓民眾對瓦斯使用的相關資訊有進一步的了解,尤其是桃園縣有4位消保官,是全國最多的縣市,所以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做到最好。
李中富理事長表示,有關瓦斯足不足量問題,業者有共識,會做到足量罐裝,若有人為疏失等因素有過量或不足,但都在誤差範圍內,同業也會逐步改善設備,讓罐裝量達到統一標準,另外只要檢驗合格的鋼瓶,安全性無虞,有關價格合理性問題,經濟部能源局每月有做全省瓦斯行價格最高及最低的公告,只要在平均值上下,都合乎標準。
會中桃園縣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業公會在吳縣長及中央消保會、公平會的監誓下提出自律及誠信宣言,並共同簽署誠信宣誓書,象徵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決心,並提供縣府專線檢舉電話3313360、公會諮詢電話03-3342262,歡迎民眾踴躍檢舉重量不足及鋼瓶過期的業者。
本案聯絡人:工商發展科 陳真真 03-3313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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